宜州市中学坐落在风景秀丽的龙江河南岸,始建于1930年3月,占地108亩,有40个教学班,教职工160人,学生2460人,生均占地面积28.73平方米,生均建筑面积13.11平方米。校园里建有九曲桥、“爱心园”、“憩园”、文化长廊、中心广场,与现代化的教学大楼相映成趣,浑然一体。校园里绿树成荫,鲜花似海,草坪如带,总绿化面积10826平方米。
历史沿革近年来,学校先后集资1500多万元,建成了一幢2280平方米、设施的师生餐厅大楼、一幢6000平方米的教学实验综合大楼和三幢约5000平方米的学生公寓楼。学校现有多媒体功能室4间,语言教学调频发射系统一套,语言室2间,计算机网络教室6间,建成了计算机校园网,有标准的篮球场、排球场、400M运动场、羽毛球场和乒乓球场,有标准的理化生实验室11间,有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6间,藏书12万册,开设了2间电子阅览室,还设有专门的音乐室和绘画室。学校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。现有任课教师135人,高级教师46人,有6位教师有研究生学历,12位教师在读研究生,18位教师分别参加21世纪A、B类园丁工程培训,全国学术学委员会1人。
学校坚持“一切为了学生的明天”的办学理念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教育质量不断提高,先后被确定为自治区“文明单位”、“自治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
”、“广西中学计算机网络建设实验学校”、广西“绿色学校”、“自治区德育先进单位”、“自治区心理研究先进学校”,2004年1月被确定为自治区“示范性普通高中”。学校坚持以德治教,注重科研促教,教学质量日益提高。2003年高考上重点120人,录取本科院校464人。2004年高考,上重点线140人,录取本科院校570人。2005年高考,上一本线172人,上二本线610人,上三本线866人。其中陈燕同学文化总分为693分(名列广西第五、河池市),被北京大学录取;彭良俊同学总分为683分(并列广西第41名),被清华大学录取。
学校校规宜州市一中男女同学交往若干规定
学校提倡男女之间互相尊重,正常文明健康的交往,坚决反对男女同学之间超出同学情谊的,影响中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不文明的过密交往。为更好地共建文明校园,和谐校园,根据《中学生守则》第五条,第九条,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第十条的规定精神,结合该校目前出现的新问题,新情况,特指定如下规定:
1.男女同学在校园内交谈,应用口头语言,不用书信,QQ,手机交谈。正常的交往应是透明的,文明的,健康的。2.男女同学应遵守学校有关内宿生管理条例,不能进异性同学宿舍楼,更不能进入异性宿舍。
3.男女同学(包括学生干部)商讨学习,工作,生活中的问题须在教室,走廊等灯光明亮的地方。当教室,走廊等交谈地方无其他人在场时,不能进行一对一交谈。违者视为非正常交往,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。
4.男女同学交谈须在校内别人看得见,明亮的公开场所进行,违者给予口头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按下面第八条处理。
5.男女同学在交谈过程中,不允许存在任何身体接触,如手拉手,拥抱,互相拍打,攀背,接吻等不良道德行为。
6.男女同学不得在校内结对散步,谈心,拉拉扯扯,打打闹闹,嘻嘻哈哈;自由活动时间也不得结对在校外散步,谈心,打闹,拉扯。
7.男女同学不能在学校餐厅或其他地方结对就餐,更不能在就餐地做卿卿我我,交头接耳等各种不道德的动作行为。
8.凡违反上面第五,六,七条规定次先写检讨和保证书,由班主任,年级组或政教处对男女对方进行正面教育,并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;重犯者请家长到学校,与校方共同教育,然后由家长带回去反省3--7天,在当事人认识提高以后,向学校申请,校方同意后,可给其一次机会,让该生回校学习,并给予留校查看处分。再次违反者则给勒令退学处分,并由家长领回家或学校送回家。
9.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
宜州中学位于广西宜州市城中东路169号,宜州中学提倡“对学生负责、对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”的办学理念,树立“勤奋、求实、文明、创新”的校风。宜州中学位于广西宜州市城中东路169号,宜州中学提倡“对学生负责、对家长负责和对社会负责”的办学理念,树立“勤奋、求实、文明、创新”的校风。